鋰電池電動車海運出口經驗分享
返回列表來源:東際國際發布時間:2020-09-03瀏覽次數:-次
作為電動車生產、消費和出口大國,電動車和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是不管是蓄電池電動車還是鋰電池電動車,都是屬于危險品,在日常使用和國際進出口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使用規范和運輸要求。
電動車的分類:
按照動力來源分,可以分為鉛酸蓄電池電動車和鋰離子電池電動車。按外形來分,可以分為電動獨輪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按用途方式分類: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
出口中常見的有電動摩托車,電動貨車,電動巡邏車,折疊車,沖浪車,代步車,摩托車,輪椅童車,沙灘車,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觀光車,電動高爾夫球車,電動環衛車,電動公交車,電動警車,電動叉車,磁動車,電動搬運車,電動牽引車,電動軌道車,電動助力車,電動垃圾車,電動休閑車,電動燃助車,電動老爺車,輕型的鋰電車、其他太陽能電動車等。此外,還有安全電動車、防盜電動車、防凍墻電動車。
在國際海運危規運輸中,電動車根據電池和車(或者說設備)組裝的方式不同歸類也是不同的。分為以下幾種: 1.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蓄電池組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組(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組),統一歸類到UN3481。
2.電池驅動的車輛或電池驅動的設備,統一歸類到UN3171。
3.裝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組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金屬電池組(包括鋰合金電池組),統一歸類到UN3091。
只要鋰電池電芯大于20W,鋰電池大于100W的,都屬于危險品,一定要正規按照危險品申報。千萬不能按照普貨瞞報混出去!按照普貨瞞報混出去的話,不出問題沒事,出問題的話會有以下后果: 1.海事查驗的話,涉及到危險品瞞報,會被海事扣貨,根據嚴重程度交罰金,寫情況說明,然后追溯三年的記錄。 2.嚴重的會涉及到刑事責任。 3.如果被船公司查到的話,船公司會對貨主和訂艙代理罰款USD15000,船公司都已經陸續發出來通知了,嚴查鋰電池類產品,特別強調了9類UN3171和UN3480 4.如果海上運輸出現問題,任何的協議、保險等都是沒法理賠的,為什么?因為你是瞞報,是違法違規行為,不要奢望保險公司給你理賠。保險公司不來追究你瞞報的責任就是好的了。 5.如果再僥幸一些,起運港和海上運輸沒問題,到了目的港之后,也會涉及到海關、海事、港務等部門的檢查,有被扣貨的風險。特別是歐美國家,對鋰電池產品檢查非常嚴格的地方。一旦查到就是扣貨繳納巨額罰金。 6.再僥幸一點的話,順利到了收貨人手里了,那萬一產品質量有問題需要退運或者退運返修呢,你是起運港瞞報出去的,中國對危險品進口檢查非常嚴格,怎么才能正規進來不被查到不被罰款? 所以,鋰電池和帶鋰電池設備一定要合規合法操作,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東際國際物流在鋰電池電動車國際物流操作過程中的優勢點:
1.幫客戶代辦電動車的出口危包證。對于出口商分兩種情況:
A.電池和車都是自產的,那正常的流程是廠家需要資質齊全,辦理電池的UN38.3和鑒定報告(常用的有上海化工研究院鑒定報告,SGS等),有這些完整的資料以后來辦理海運出口的危包證!
B.出口商或者貿易商電池和車是不同廠家生產或采購的,這樣辦理危包證是比較困難,而且大部分的資料不全辦不出危包證的。
這樣我們家的優勢和必不可缺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我司可以幫客戶正規辦理出口危包證,出口文件提單中都會正規原本品名顯示。
2.對于電動車的出口訂艙,出口報關情況非常熟悉,幫客戶解決各種小問題,小煩惱。熟話說細節決定一切,越是細小的專業知識越要重視,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我們針對不同船公司不同航線對電動車的審批,接載情況都長期在操作,非常的了解,可以加快訂艙的速度和流程。
3.有強大而完善的海外代理網絡,可以提供DDU/DDP的服務,可以解決到港以后的清關,送貨,完稅等一條龍服務。真正的做到想客人之所想,急客人之所急。幫客戶解決后顧之憂。
電動車的分類:
按照動力來源分,可以分為鉛酸蓄電池電動車和鋰離子電池電動車。按外形來分,可以分為電動獨輪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按用途方式分類: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
出口中常見的有電動摩托車,電動貨車,電動巡邏車,折疊車,沖浪車,代步車,摩托車,輪椅童車,沙灘車,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觀光車,電動高爾夫球車,電動環衛車,電動公交車,電動警車,電動叉車,磁動車,電動搬運車,電動牽引車,電動軌道車,電動助力車,電動垃圾車,電動休閑車,電動燃助車,電動老爺車,輕型的鋰電車、其他太陽能電動車等。此外,還有安全電動車、防盜電動車、防凍墻電動車。
在國際海運危規運輸中,電動車根據電池和車(或者說設備)組裝的方式不同歸類也是不同的。分為以下幾種: 1.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蓄電池組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組(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組),統一歸類到UN3481。
2.電池驅動的車輛或電池驅動的設備,統一歸類到UN3171。
3.裝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組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金屬電池組(包括鋰合金電池組),統一歸類到UN3091。
只要鋰電池電芯大于20W,鋰電池大于100W的,都屬于危險品,一定要正規按照危險品申報。千萬不能按照普貨瞞報混出去!按照普貨瞞報混出去的話,不出問題沒事,出問題的話會有以下后果: 1.海事查驗的話,涉及到危險品瞞報,會被海事扣貨,根據嚴重程度交罰金,寫情況說明,然后追溯三年的記錄。 2.嚴重的會涉及到刑事責任。 3.如果被船公司查到的話,船公司會對貨主和訂艙代理罰款USD15000,船公司都已經陸續發出來通知了,嚴查鋰電池類產品,特別強調了9類UN3171和UN3480 4.如果海上運輸出現問題,任何的協議、保險等都是沒法理賠的,為什么?因為你是瞞報,是違法違規行為,不要奢望保險公司給你理賠。保險公司不來追究你瞞報的責任就是好的了。 5.如果再僥幸一些,起運港和海上運輸沒問題,到了目的港之后,也會涉及到海關、海事、港務等部門的檢查,有被扣貨的風險。特別是歐美國家,對鋰電池產品檢查非常嚴格的地方。一旦查到就是扣貨繳納巨額罰金。 6.再僥幸一點的話,順利到了收貨人手里了,那萬一產品質量有問題需要退運或者退運返修呢,你是起運港瞞報出去的,中國對危險品進口檢查非常嚴格,怎么才能正規進來不被查到不被罰款? 所以,鋰電池和帶鋰電池設備一定要合規合法操作,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東際國際物流在鋰電池電動車國際物流操作過程中的優勢點:
1.幫客戶代辦電動車的出口危包證。對于出口商分兩種情況:
A.電池和車都是自產的,那正常的流程是廠家需要資質齊全,辦理電池的UN38.3和鑒定報告(常用的有上海化工研究院鑒定報告,SGS等),有這些完整的資料以后來辦理海運出口的危包證!
B.出口商或者貿易商電池和車是不同廠家生產或采購的,這樣辦理危包證是比較困難,而且大部分的資料不全辦不出危包證的。
這樣我們家的優勢和必不可缺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我司可以幫客戶正規辦理出口危包證,出口文件提單中都會正規原本品名顯示。
2.對于電動車的出口訂艙,出口報關情況非常熟悉,幫客戶解決各種小問題,小煩惱。熟話說細節決定一切,越是細小的專業知識越要重視,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我們針對不同船公司不同航線對電動車的審批,接載情況都長期在操作,非常的了解,可以加快訂艙的速度和流程。
3.有強大而完善的海外代理網絡,可以提供DDU/DDP的服務,可以解決到港以后的清關,送貨,完稅等一條龍服務。真正的做到想客人之所想,急客人之所急。幫客戶解決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