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將建立運輸物流行業失信“黑名單”
返回列表來源:東際國際發布時間:2019-08-05瀏覽次數:-次
國家發改委將建立運輸物流行業失信“黑名單”
8月1日,發改委就《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指出,將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黑名單”)管理制度。
《意見》指出,將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以相關司法裁判、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處理結果為依據,按程序將涉及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社會危害較大的違法失信行為的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
同時,存在失信行為但嚴重程度尚未達到“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失信主體,相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將其列入誠信狀況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嚴格監管措施。《意見》同時具體規定了將相關主體列入“黑名單”的認定標準,具體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領域、道路貨物運輸領域、公路貨運站場經營領域、水路運輸領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領域、國際貨運代理領域、鐵路運輸領域、民航運輸領域、快遞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快遞領域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都將被視為嚴重危害個人信息安全的行為,失信主體將被拉入“黑名單”。
根據規定,上述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為從事運輸、倉儲、裝卸、配送、代理、包裝、流通加工、快遞、信息服務等物流相關業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有關人員是指負有直接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及從業人員。
《意見》指出,認定為運輸物流行業“黑名單”的失信主體相關信息應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據《關于對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實施聯合懲戒。同時,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商會、物流服務平臺企業、信用服務機構查詢使用“黑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主體實施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此外,對存在失信行為但嚴重程度尚未達到“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失信主體,相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將其列入誠信狀況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嚴格監管措施。
在“黑名單”退出和權益保護方面,《意見》提出,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的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國家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黑名單”有效期結束前,失信主體可以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復信用。信用修復的具體方式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8月1日,發改委就《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指出,將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黑名單”)管理制度。
《意見》指出,將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以相關司法裁判、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處理結果為依據,按程序將涉及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社會危害較大的違法失信行為的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
同時,存在失信行為但嚴重程度尚未達到“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失信主體,相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將其列入誠信狀況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嚴格監管措施。《意見》同時具體規定了將相關主體列入“黑名單”的認定標準,具體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領域、道路貨物運輸領域、公路貨運站場經營領域、水路運輸領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領域、國際貨運代理領域、鐵路運輸領域、民航運輸領域、快遞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快遞領域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都將被視為嚴重危害個人信息安全的行為,失信主體將被拉入“黑名單”。
根據規定,上述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為從事運輸、倉儲、裝卸、配送、代理、包裝、流通加工、快遞、信息服務等物流相關業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有關人員是指負有直接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及從業人員。
《意見》指出,認定為運輸物流行業“黑名單”的失信主體相關信息應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據《關于對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實施聯合懲戒。同時,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商會、物流服務平臺企業、信用服務機構查詢使用“黑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主體實施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此外,對存在失信行為但嚴重程度尚未達到“黑名單”認定標準的失信主體,相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將其列入誠信狀況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嚴格監管措施。
在“黑名單”退出和權益保護方面,《意見》提出,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的有效期原則上為1年。國家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黑名單”有效期結束前,失信主體可以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復信用。信用修復的具體方式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